2008年9月22日星期一

視互聯網為商機 音樂業要變

容志偉

2008年9月22日 香港經濟日報 A28版

傳統的商業模式是唱片公司會首先跟歌手簽約 (有些更會和創作人簽約). 當創作人完成了作品及歌手錄音後, 便會將一批歌曲放在同一隻CD上, 進行推廣及售賣, 從而產生收入. 在這個商業模式產生不小的問題.

賣歌商業模式 要徹底改變

1. 歌手和創作人都須依靠及依從唱片公司指示. 基於商業原因, 不同的歌手和創作人的所有歌曲的內容都是差不多. 以音樂曲式(Form)的角度來分析, 基本上大部份都是標準化的曲式: ABABCB (A=前段, B=副歌, C=激昂). 比較有創意的作品, 很難受到重視或被積極推廣. 林海峄數年前所創作的 "流行曲" (見另文), 歌詞內容正正反映了這個問題.

2. 現在的商業模式是以售賣CD為主. 一隻CD總會有多首歌曲, 除了被積極推廣的一兩首歌曲外, 其他水準一般, 結果是消費者用了一百元買了一隻CD, 只有一兩首歌曲可以接受, 每首好歌的價格是五十元. 價格極不合理.

3. 即使CD中的每首歌都很有水準, 但消費者若只是想買一首歌, 仍需買整隻CD. 一百元買一首歌, 非常不合理.

4. 創作人除了要說服唱片公司創作人的作品會受市場歡迎, 更要建立關係, 否則無論有多少天份, 都無法入行.

以前消費者也只好默默接受. 但寬頻上網的普及和相關的資訊科技相繼面世後, 消費者已迅速向傳統的商業模式說不, 即使要面對非法下載的風險. 音樂工業的收入也受到嚴重影響, 造成雙輸局面.

立法或引入科技來監控根本不能解決問題, 要扭轉此局面, 辦法是徹底改變業界的商業模式, 將亙聯網下載變成業務的核心部份, 例如:

1. 將互聯網變成創作人的發表作品的開放平台. 視乎互聯網使用者的反應買下受歡迎作品的版權, 再透過其他非傳統商業模式型式的方式來銷售, 如售賣版權給消費者讓其下載歌曲到手提電話. 其實已有一些新進的公司嘗試此商業模式, 如剛剛於港交所上市的 A8電媒音樂 (00800)便以類似模式運作. 根據其上市文件的資料, 透過此商業模式, 一首歌曲便能為公司帶來超過一千六百萬人民幣的收益.

2. 只在網上直接銷售. 很多人會質疑於可以免費但非法下載的情況下, 消費者是否願意付款. 筆者認為只要每首歌曲都是有相當水準, 消費者絕對願意. 省卻非法下載的風險(檢控, 電腦病毒等). 當然, 網上銷售必須讓消費者可以依其喜好來購買(即不需要如購買CD般同時購買十多首歌曲)及以合理的價格來銷售.

3. 除了網上直接銷售外, 更可讓消費者合法地免費下載, 再透過售賣週邊產品, 服務或下載會員的資料庫等去創造收入. 電腦遊戲工業正正透過這個商業模式重生.

歌曲可下載散賣 CD臨淘汰

在九十年代, 電腦遊戲受到盜版嚴重影響, 至今己便從單機版轉成網絡版, 以點數卡收費(點數代表可以登錄伺服器多久或一些特別服務). 現在更進一步變成免費任玩. 透過售賣虛疑用品及週邊產品, 如首辦模型來創造收入.

業界的心態也要改變. 現在業界希望透過法律及科技去延續傳統商業模式的結果. 但正如微軟創辦人Bill Gates數年前預言, 高密度DVD (即HD DVD或相信已在高密度DVD規格戰勝出的藍光DVD) 將會是世上最後一種實物媒體, 將來只會有配合了串流播放的中央儲存, CD或DVD會在市場上消失, 與其希望透過法律及科技去延續傳統的商業模式, 業界應在未被淘汰前, 視科技為商機, 以創新的模式持續發展.



"流行曲" 部份歌詞內容
填詞: 林海峄

清唱 一開口用喉嚨聲清唱
這樣 才會令你為我拍掌
扮偶像派係我理想

感動 段段歌詞要寫得感動
能夠 講鼓舞及明日理想
一淺白易明人就唱 wo

假音 唱到第二段嚟個假音
震音 震爆個尾音至夠壓場 wo
慘情 我愛你抵死冇好收場
煽情 必兩粒眼淚情緒高漲 wo

去到 chorus chorus要易記易唱 wo
記住要 重複 重複 我為K迷著想
仲要 repeat又repeat 這旋律先算最強
流行曲 要大眾 隨時隨地唱

三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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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4日星期四

兩害取其輕 總要投一票

容志偉

2008年9月4日 明報 論壇

立法會選舉即將舉行. 今次立法會選舉的主題除了是培育新人外, 可以說是沒有任何單一主要議題. 正因為沒有主要議題及太多新人(但質素卻普遍偏低), 筆者只可以用”泥漿摔角”來形容候選人在多個直選選區及功能組別論壇的表現, 筆者有很多二三十歲年輕選民朋友, 原本想第一次用自己的一票, 投票選出一位有能之士代其發言. 但當他們看到泥漿摔角後, 便打算一票也不投, 因為根本找不到一個候選人合乎他們的要求. 然而, 無論選民是否去投票, 現實是總會有60 位立法會議員於緊接的四年內在立法會立法及為市民監察政府. 無論選民是否同意功能組別的存在, 現實是總會有30 位功能組別的立法會議員. 既然如此, 筆者認為無論有什麼候選人, 作為選民, 總應該要投一票, 更不應投白票.

當然, 如果選民有較強烈的政治取向, 無論是建制或泛民支持者, 在建制對泛民的選區或功能組別中, 選民是很容易去選擇. 但在很多選區. 都是建制派互爭選票, 泛民之間暗中較勁, 又或中間偏建制對中間偏泛民 (特別是功能組別). 面對這些局面, 政治取向變成不太重要. 選民可能會認為某一候選人不是很好, 但當他發現另一位候選人連基本跟選民溝通也不成, 又或另一位候選人只會發表一些令人發笑的言論或政綱, 選民是否應該什麼都不做, 任由這類候選人成為立法會議員立法及為我們監察政府而不加阻止呢? 又或面對一位有相關地區組織或界別工會的鐵票但對該地區事務或界別運作完全沒有認識的候選人時, 選民是否也會要想想讓那位不是很好的候選人當選, 也總比那位什麼都不認識更可能只會抺黑對手的的候選人當選好呢?

即使沒有一位候選人符合要求, 但總有一位候選人是比較好的. 選民其實可以把名單內選民認為最差的候選人逐一剔除,最後剩下來的一位候選人便可以成為投票的對象. 雖然這位候選人都是不合格,但總比投票給其他更差候選人或投白票較好.

兩害取其輕, 總要投一票. 希望9 月7 日可以在票站見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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