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1日星期二

撐港媽 締四贏 僱主集體代聘外傭

容志偉

2014年3月11日 信報 經管錦言 B15版

在香港,一個在職媽媽有多辛苦呢?

很多人會認為在職媽媽可以聘請外傭,她們便可以放心在外工作。然而,在職媽媽在聘請外傭方面,面對很多問題,卻沒有得到適當的支援。

透過代理聘請外傭,要在外傭上班後才能確定聘請了的外傭是否有所需要的技能。若外傭未合要求,在職媽媽只好選擇教導,又或再聘請另外一位外傭。自行教導要花時間,再聘請另外一位更要最少等待一個月。在這一個月的等待時間中,在職媽媽的生活更是艱難。和當值醫生一樣,每天 「On call」 24小時。

即使最後找到一位很好的外傭,外傭也可能會因個人理由(如返國結婚)離職,又或被少數不良代理公司慫恿下跳槽。外傭離開後,在職媽媽又要面對最少一個月的艱難生活。

在職媽媽對香港的勞動力有相當大的貢獻。正如政府在去年底發表的人口政策諮詢文件中所指出,讓更多女性能夠安心投入勞動市場對香港的整體勞動力方面是非常重要的。如政府在聘請外傭方面能夠有相關政策作支援,在職媽媽肯定更能提升香港的整體勞動力。

外傭公司主導聘用市場

現在的核心問題是外傭代理公司主導了外傭聘用市場,但外傭代理公司卻沒有誘因令到在職媽媽能夠在聘請外傭方面安心。因為外傭代理公司是以中介費作為收入,外傭代理公司相反地卻有誘因令到在職媽媽要不斷聘請新外傭來收取更多的中介費。另外,也因為這個原因,外傭的質素也沒有保證。同時,由於在職媽媽是以個人身份使用外傭代理公司的中介服務,以及資訊不對稱的緣故,在職媽媽根本沒有討價還價的能力。

另一方面,在職媽媽的僱主在聘請外傭的事情上並不是直接的持份者,但如果在職媽媽在聘請外傭的事情上有問題,在職媽媽的僱主卻是直接的受害者。輕則在職媽媽因每天要 「On call」 24小時而導致上班時未能在最佳狀態,重則在職媽媽要不斷請假,不批准的話便辭職罷了。

是否可以讓僱主成為直接的持份者,甚至主導這個市場呢?

筆者認為政府可以透過改變政策,提供誘因,容許及鼓勵僱主代僱員集體聘請外傭,作為員工的一種福利,讓在職媽媽可以在聘請外傭的事情上安心。

僱主可以將公司內在職媽媽聘請外傭的事集起來,直接跟代理公司處理。同時,也代在職媽媽向外傭發放工資。一個中小企僱主已經可能會同時代聘數十位外傭,因此外傭代理公司必會更願意合作和提高服務質素。也因為僱主所聘請外傭的數量龐大,更可以要求外傭代理公司必須經常確保有一定數量的後備外傭,以便有任何在職媽媽的外傭因任何原因要離開,都可以即日有外傭補替,做到無縫交接。

另外,透過這個政策,外傭的質素也必會提升,因為在職媽媽可以向僱主投訴外傭的表現,而由於外傭的質索會直接影響在職媽媽上班時的表現,因此僱主必會盡力迫使外傭代理公司確保外傭的質素。

提供僱主扣稅安排

如果在職媽媽轉職,由前僱主代聘的外傭也會如強積金一般,跟隨在職媽媽轉到新僱主旗下。

為鼓勵僱主實行這個政策,政府更可以將為代僱員向外傭發放的工資變為能夠扣稅的項目,使僱主有更大誘因去實行。

從宏觀角度去看,整個政策的重點是讓有足夠誘因去改善聘請外傭問題的僱主,透過市場力量主導。

通過以上的安排,可以締做一個四贏的結果。

1. 在職媽媽可以毋須在聘請外傭的事情上擔憂,專心上班。

2. 僱主可以因減低僱員流失率及提升員工上班時的狀態從而降低成本。如果政府能提供扣稅安排,成本更可以進一步縮減。

3. 外傭代理公司因有公司大客戶,從而可以集中資源,提升服務質素,無須因為要不斷找尋個別新客戶而沒有足夠資源來提供服務。

4. 政策可以吸引很多已經離開職場的女性返回職場,釋放潛在的勞動力,解決整體勞動力不足的問題。

當然,實行以上的建議還有很多的細節要安排。然而,若能以此方向作改革,各方面都會有所得益,社會也能夠撐着香港每一位在職媽媽。